H會館不停業 屏縣祭連續罰
2015/02/08 06:00
〔記者黃佳琳、蔡宗憲/綜合報導〕屏東縣獅子鄉的高檔飯店墾丁H會館,其營業登記竟是「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屏縣府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卅五萬元並要求停業,H會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法院駁回。H會館表示將持續上訴,爭取應有營業權益,目前館內仍正常營業。
墾丁高檔飯店 營業登記是農民活動中心
一個房間定價一萬兩千元起跳的墾丁H會館,前年九月被屏縣府查出未依規定領取旅館業登記證,反而以「農民教育休閒活動中心」名義經營旅館業務,房間數達一二六間。
H會館指稱,政府開放農地給一般人購買,農民身分難以認定;公司將服務對象由「農民」變更擴大為「國民」,且農民中心非僅提供不特定人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而是提供休閒住宿、教育娛樂及農產促銷等服務內容,性質確與一般使用的旅館業不同。
屏縣府則指出,H會館由潮州鎮農會標售給私人企業後,目前經營的團隊將服務對象擴及「國民」,並提供線上訂房系統,讓一般民眾能住宿或休憩並收取費用,卻未向主管機關領取營業登記證,與法令不符。
法官認為,H會館雖登記為農民中心,但其營業型態是供不特定大眾休憩與住宿,須受「發展觀光條例」規範,屏縣府開罰並無不妥,全案仍可上訴。屏縣府觀傳處處長鄞鳳蘭指出,未來稽查H會館若未改善,將依法按次連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