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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油案 頂新避談訪廠細節

▲頂新飼料油案首開審理庭,彰化地院提訊魏應充。(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飼料油案首開審理庭,彰化地院提訊魏應充。(記者顏宏駿攝)

2015/01/21 06:00

〔記者顏宏駿、劉曉欣/彰化報導〕頂新飼料油案昨天首度開審理庭,頂新製油前總經理陳茂嘉稱,檢方用脂肪酸和酸價來定義原料油的品質沒有太大意義;但檢方反駁說,頂新自己打臉,因其公司內部就是用酸價做為扣款的標準,為了建立國際化標準,也把脂肪酸列為品保標準,怎能說無意義。

昨天彰化地院一口氣提訊六名被告,包括在押的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陳茂嘉、常梅峯、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還有交保的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保組長蔡俊勇。魏應充的律師羅豐胤當庭向法官要求交保,但庭訊結束後在押的四人均還押看守所。

陳茂嘉表示,去年三月他到越南大幸福公司考察,但不是「訪廠」,而是到越南做「投資」考察,隨行還有味全中央研究所經理王祖善,他們在大幸福公司並未做稽核,只停留廿分鐘。

陳茂嘉稱不知有報告書 另魏應充不准交保

合議庭法官吳永梁提示一份由魏應充律師提供的頂新內部針對大幸福所做的訪廠報告書,該報告詳列稽核細項,但陳茂嘉推稱不知道這份稽核報告,事後才知道這是王祖善所做的報告。蒞庭檢察官姚玎霖指陳茂嘉的證詞一再規避訪廠的事實和細節。

至於大幸福內部多張熬豬油的噁照,陳茂嘉說,這是因為豬油膘含有水分,越南人習慣把炸豬油後的豬油粕當作零食吃,但他不敢吃,因為很油;他為大幸福公司辯護說,他到越南所看到家庭式熬油,環境條件都比越南一般餐廳與小吃店還要好很多,大幸福算OK。陳茂嘉並稱,魏只做政策指示,他若有問題才向董事長請示。

魏應充律師羅豐胤也說,大幸福只是沒有食品證照,但有製作食品的能力,況且頂新向其採買的是原料不是成品,原料經過精煉才上市,魏應充沒有理由再被羈押。不過,其聲請馬上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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