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陽明山童軍中心佔地爭議 環團批做無本生意

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占用國有土地爭議事件簿

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占用國有土地爭議事件簿

2011/08/12 06:00

〔記者劉力仁、謝文華/台北報導〕非法侵占了國有土地,敗訴後竟要求國家買回地上建物及樹木,到底合不合理?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表示,那些都屬於私人財產;環團則表示,當初國家有補助蓋房子、植栽也是國家送的,土地又從不繳交租金,童軍中心一直做「無本生意」,怎好意思要國家再花錢買回?

本報記者二度前往童軍中心調查,中心有一棟辦公及客房大樓,一棟餐廳,數間小屋,一座草坪廣場,由森林小步道貫穿,樹木繁茂,但住宿區使用狀況並不佳,空空蕩蕩,房客並不多。

據立委林淑芬提供資料,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提出抵價內容為建築物三千三百九十八萬元,地上改良物五百四十四萬元,七十一年北市府撥贈苗木一千五百株柳杉及一千五百株杜鵑,鑑價三千二百萬元,加上其他植栽費用,總金額七千八百八十八萬元。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託估價師再估價,將鑑價價值降低至六千零一十一萬元。

童軍中心︰官方補助算贈與 也擁產權

童軍中心主任吳伏訓表示,法院判決地上建築物、改良物及植栽為中心所有,依法鑑價。地上物不論是政府補助或民間捐助,都算贈與,屬中心產權,且中心執行國家童軍政策,得自負盈虧。

國有地綠美化被當私財 環團批貪得無厭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當初建物是台北市教育局補助五千一百萬興建,植栽也是台北市政府送的,用途是綠美化國有地,並非童軍財產,童軍中心都說是自己的財產,實在貪得無厭。

針對三千多萬續租二十年,相當於每年土地租金僅一百五十萬,林子淩表示,若依現在市價價值上億元國有土地出租給公益團體的優惠租金算法,這塊地每年至少應收四百五十萬元租金,且應要透過公開招標程序,不能逕自租給童軍中心。

吳伏訓則說,依國有財產局土地承租規定,以中心區位及面積估算,年租金應是介於兩百至兩百五十萬,若陽管處一併收購地上物再出租,年租金才會達四百五十萬。

童軍中心興建的住宿小屋,官司輸了之後,拿來向政府抵付賠償金。(記者羅沛德攝)

童軍中心興建的住宿小屋,官司輸了之後,拿來向政府抵付賠償金。(記者羅沛德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