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必要藥品供應異常 藥商延遲通報罰30萬
2026/03/03 05:30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食藥署指出,經查第一三共公司未依法即時通報供應不穩情況,情節重大,依法開罰新臺幣30萬元。(資料照)
日前台灣第一三共公司陸續通報旗下多項心血管相關藥品供應不穩,其中包括一項「藥事法」所列必要藥品。食藥署指出,經查,第一三共公司未依法即時通報「里先安膜衣錠」供應異常,且情節重大,依法處最高罰鍰卅萬,並於食藥署西藥醫療器材供應資訊平台,公開藥商相關資訊及違反情節。
台灣第一三共公司於今年一月初陸續通報,因德國製造廠企業資源規劃系統異常,導致抗凝血劑「里先安膜衣錠六十毫克」、「里先安膜衣錠卅毫克」、「里先安膜衣錠十五毫克」,以及多項降血壓藥供應不穩。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說,「里先安膜衣錠」主成份為Edoxaban屬必要藥品,食藥署今年一月廿一日函請第一三共公司以書面檢具佐證資料,說明是否符合「藥事法」之通報期限規定,經該公司函復,食藥署判定,該公司未依法即時通報,違反程度屬「情節重大」,將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最高罰鍰卅萬。
至於受影響藥品供應情況,黃玫甄說,國內有和「里先安膜衣錠」相同藥理機轉的口服抗凝血劑可供替代,但無其他同成分、同劑型及同含量的學名藥,經公開徵求專案輸入或製造,已在一月廿八日核准藥商申請專案輸入,陸續供應國內使用。
黃玫甄表示,其他藥品則屬口服降血壓藥品,國內臨床上仍有同成分、同劑型及同含量藥品或其他成分、相同藥理機轉藥品可供替代使用,均可穩定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