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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資管條例三讀 危害國安最重關10年 罰5千萬

    2025/12/03 05: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明定民眾具有退出權等規範。(資料照)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明定民眾具有退出權等規範。(資料照)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以竊取毀壞等非法方法侵入健保資料庫設備機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利用職務上機會犯上述之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未遂犯亦罰,凸顯健保資料具高度機敏性與國安層級風險。

    凸顯健保資料高度機敏性

    憲法法庭二〇二二年八月做出憲判字第十三號判決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判定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法。行政院於五月十五日通過「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明定民眾具有退出權等規範,函送立法院審議,昨天三讀通過。

    新法也明定,以竊取、毀壞等非法方法危害健保資料庫設備機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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