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微電車掛牌納管 上半年不依規定停放最多

警方持續加強取締微電車違規。 (警方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二○二二年十一月卅日起納管,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前須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上路,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說,微電車掛牌納管後,交通違規案件明顯增加,今年一到六月間違規樣態件數最多的「不依規定停放」,較去年同期增加一倍有餘。
無牌行駛344件第二多 警加強宣導
李維振表示,一到六月間,取締微電車「不依規定停放」一七五二件,最高罰鍰一千兩百元,較去年同期八六三件大幅增加一○三%,凸顯車主雖配合政策掛牌,卻未改變過去任意停放的壞習慣;次多的違規「無牌行駛」有三四四件,最高罰鍰三千六百元,警方對於未依規定掛牌的車主將持續宣導並加強取締。
交大統計,微電車違規樣態第三多「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違反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共二六六件,最高罰鍰一千兩百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五十四.六五%;第四多「超載」一六一件,較去年同期增加卅一.九六%,罰鍰三百元到六百元;第五多「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共一二二件,較去年同期略降一.六一%,最高罰鍰一千兩百元。
未滿14歲不得騎乘 時速上限25公里
李維振表示,民眾騎乘微電車應依法掛牌、配戴合格安全帽、不酒駕、不超載、遵守交通號誌與標線,並應遵守新法包括未滿十四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廿五公里等規定,違者將處最高五千四百元罰鍰,罰單屬慢車類別,應依「行人攤販」違規項目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