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噸垃圾運國外 12家公司起訴

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周嫌等廿三人及倢進等十二家公司。(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倢進等七家環保公司從不知情的全聯、星巴克、爭鮮等業者收取一般事業廢棄物多達五四○○餘噸,因量太大無法全部送進焚化爐,涉付錢找林鋐等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周泰澄處理;周嫌接單後把這些垃圾佯裝成可再利用「塑膠廢料」名義,付錢出口至馬來西亞、越南等請當地業者處理,周嫌以此賺價差近五千萬元,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周嫌等廿三人及倢進等十二家公司,並建請法院對周男量處三年以上徒刑。
佯裝成可再利用「塑膠廢料」 賺價差近5千萬元
檢警調查,倢進、永富、瑞昌、振銘、振勇、造輝、環運等七家合法環保公司,於去年八月至今年五月,向不知情的全聯、星巴克、爭鮮等業者,收取一般性垃圾或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先違法貯存在新北樹林、彰化社頭、新北五股等場區,後來找上林鋐環保等四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嫌,以每公斤八.五元至十二元不等價格,請周嫌清除、處理。
檢方調查,周嫌接單後涉派車把五四○○餘噸的垃圾,載到林鋐公司高雄大寮場區囤放,並請人壓縮、打包後找貿易公司或報關業者合作,把垃圾包裝成「塑膠廢料」,付錢以貨櫃海運方式運至馬來西亞或越南等地,請當地業者處理,不法利益約四九五四萬餘元。
提供不實三聯單 避抓包
檢方還發現,環境部為了管理事業廢棄物,有設置系統讓業者申報處理等情形,且司機運輸這些垃圾也要有證明文件,周嫌為了解決此問題還涉提供不實「廢塑膠」三聯單,一方面給倢進等業者申報每月清除、再利用營業紀錄,另一方面避免司機運貨被警方抓包。
本案是檢察官彭馨儀、吳姿穎今年二月指揮警方偵破;檢方認為,周嫌等人所為涉及非法跨境移動廢棄物,危害境內外環境安全,並造成公共衛生風險,更損及我國在國際社會的環保形象,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