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稽查307家夾娃娃機店 247家未登記

苗栗縣內自助選物販賣機店家林立,機內販售物品,相當多元。(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因苗栗縣內掀起自助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風潮,為了避免學生流連類似商店,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昨天在縣務會議中提報全縣自助選物販賣機聯合稽查及裁處情形,共稽查三○七家,有二四七家未辦商業登記,已通知一二八家改善,目前已改善卅家,另有十九家違規要求限期改善及依法裁處。工商處指出,若拒不配合者,將依違反商業登記法裁罰。
苗縣府工商處長詹彩蘋指出,縣內自助選物販賣機店家林立,尤其是苗栗市、頭份市及竹南鎮內隨處可見,工商處於去年二月至六月辦理聯合稽查共三○七家,其中有二四七家未辦理商業登記,已通知一二八家改善,目前已改善卅家,其餘一一九家因尚無正確詳細資訊將接續清查辦理,並督促尚未辦理商業登記業者改善,若經通知後仍拒配合者將依商業登記法第卅一條裁處。
通知128家改善 30家已完成
工商處表示,經稽查有八件違規改裝機台,已通知改善完成,另有二件有販售猥褻物品涉嫌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罪,苗栗縣警察局已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中。
另外有三件違規化妝品標示及產品登錄不符規定,涉及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範疇,將由苗縣府衛生局追蹤裁處。此外有六件違規擺放成人用品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函文通知改善。
2件販售猥褻品 函送地檢署
工商處強調,經稽查違規案件列管,將不定期辦理稽查,嚇阻違規行為,籲請業者應自律並遵守規定,不得從事賭博及擺放違規物品,若查獲提供菸、酒、成人用品、猥褻商品、違禁物等之商品,如涉及違反刑法、兒少法等情事,將移請權責單位依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