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偷拍病患 下場被記過
![雙和醫院偷拍護理師懲處有結論,仍需面對衛生局觸法調查。(記者翁聿煌攝) 雙和醫院偷拍護理師懲處有結論,仍需面對衛生局觸法調查。(記者翁聿煌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11/190.jpg)
雙和醫院偷拍護理師懲處有結論,仍需面對衛生局觸法調查。(記者翁聿煌攝)
雙和醫院決定懲處 本人事前已申請離職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葉姓男護理師趁工作時偷拍病患血尿、滿床血跡等照片,並上傳社群平台嘲諷,涉侵害患者隱私,雙和醫院昨天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決定懲處方式,據了解,可能記過處分。不過,葉男已申請離職,將由新北市衛生局調查是否違反醫療法規,若涉刑事「妨害秘密罪」,將移送法辦。
雙和醫院表示,已依據事證決定葉姓護理師的懲處方式,依照院內獎懲辦法規定,結果將先通知當事人再公告,當事人已於一月初申請離職,但仍得面對新北市衛生局調查,有無違反醫療法或護理人員法等規定,一旦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仍得面對新北衛生局調查
衛生局說明,依據醫療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者可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觸犯刑事法律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法務人士指出,葉姓護理師涉及刑法第三一五之一條,「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卅萬元以下罰金。
據了解,葉姓護理師在事發之前已經向醫院表達辭職意願,院方尚未核辦,八日就爆發偷拍案,院方念其初犯且有悔意,未達洩漏病患身分程度,可能採記過處分,並同意他辦理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