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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感疫情創10年新高 抗病毒藥15日起擴大使用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擴大使用條件。(資料照,疾管署提供)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擴大使用條件。(資料照,疾管署提供)

    2024/12/05 05:3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流感疫情創下近十年同期新高,衛福部疾管署昨公布,十二月十五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由醫師評估開藥。

    根據疾管署統計,從今年十月進入流感季以來,截至十二月二日,累計二八六例流感重症,以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占五十九%為多,而死亡五十二例均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重症及死亡均為十年同期最高。

    中旬進流行期 春節達高峰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目前預估流感可能在十二月中旬進入流行期,並於明年農曆春節前後達到高峰,因此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十二月十五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曾淑慧指出,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全國約四千家合約醫療機構,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整體流感抗病毒藥劑庫存儲備量為二九八萬餘人份,近期每月約開出一萬人份,依照往年經驗,擴大公費用藥條件期間則會上升至每月約十萬人份。

    疾管署呼籲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流感重症定義應儘速通報,對於符合公費用藥條件的民眾應及早給藥,以減少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疾管署也提醒,類流感病患如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評估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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