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醫院未依合約設病床 開罰5萬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由高醫經營,新建的急重症醫療大樓未依約完成設置30床加護病床遭裁罰。(記者許麗娟攝)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委由高醫經營的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去年九月廿四日啟用新建的急重症醫療大樓,衛生局稽查發現,高醫未依合約於營運第一年內完成設置卅床加護病床,對此開罰五萬元違約金及要求限期完成改善。
第一年內應設置30加護病床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小港醫院位處南高雄石化鋼鐵重工業廠區聚落及重大交通樞紐,負有因應當地急重症醫療與照顧弱勢健康之重責。市府自二○一八年起將小港醫院委託高雄醫學大學經營,並以OT+BOT方式擴建急重症醫療大樓,大樓已於去年九月廿四日核准啟用。
衛生局表示,依「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投資執行計畫書所載,小港醫院原棟及新棟醫療大樓整擴建後於營運第一年內,亦即今年九月廿四日前須完成設置急性一般病床四百四十六床、加護病床卅床、血液透析六十床、慢性呼吸照護病床十六床、燒傷病床四床、安寧病床十床、恢復床十八床、產台三床、手術台十三床、急診觀察床四十床、負壓隔離病床十床,嬰兒床十五床及嬰兒病床十床。
衛生局重批,小港醫院至今部分急重症及產科醫療設置疑未依合約完成,高醫反而在小港醫院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有悖於小港醫院「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之初衷。
高醫小港醫院回應,加護病房原有廿床持續運作中,新增十床亦在積極趕工,至於燒傷病床是因衛生局對於「護理站獨立設置」的要求與現行規範有落差,待外部專家勘查釐清。
院方亦聲明,美容醫學中心搬到急重症醫療大樓是為了整合燒燙傷病患的治療流程,提供全方位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