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6公家機關停車場 16日起收費

港區藝術中心停車場7月起委外經營,到地下室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跟著大幅減少。(記者歐素美攝)
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術中心、潭子公所、豐原公所與戶政所、寶之林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術中心、潭子區公所、豐原區公所、豐原區戶政事務所、寶之林園區等停車場,七月起委外管理,十六日起收費!民眾質疑市府公庫缺錢才「搶錢」!港區藝術中心並有志工抱怨擔心日後停車要收費。
共享停車開放 每小時收費20元
停管處長盧佳佳表示,為使既有停車資源更有效利用,積極推動市屬機關及學校停車空間開放共享計畫,第一階段共開放六處共享場域,年底還有第二波,希望透過智慧化收費管理的方式,發揮共享停車場空間及效益最大化,以增加當地停車供給。
市府公告,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術中心、潭子區公所、豐原區公所、豐原區戶政事務所、寶之林園區,七月一日起加入停車空間開放共享計畫,從七月一日起至二○二六年六月三○日止,委由日月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每小時收費二○元;六成停車格並開放夜間月票停車,小型車每月九○○至一○八○元不等,油電混合車停車月票費用並享半價優惠。
民眾質疑市府缺錢,才拚命將停車場收費「搶錢」;還有港區藝術中心志工抱怨,日後去港藝當志工,還要自付停車費。
民眾質疑搶錢 市府︰更有效利用
港區藝術中心代理主任周武慶表示,因有議員認為很多地方都缺乏停車位,公家機關停車場應開放與民眾共享,所以才委外收費,並開放民眾夜間月租停車,並非搶錢;志工值班會發給折抵卷,掃描即可免費停車,不用擔心。
也有其他單位員工私下表示,過去公有停車空間被停滿或佔用,現在使用者付費,真正來洽公的民眾,就不必擔心無車位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