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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平台衝擊傳媒》媒體轉型 成立特種基金合理分潤

面對數位平台強勢競爭,學者提出媒體轉型的政策模式與建議,包括議價、著作鄰接權、特種基金、營業課稅等模式作法。(記者田裕華攝)

面對數位平台強勢競爭,學者提出媒體轉型的政策模式與建議,包括議價、著作鄰接權、特種基金、營業課稅等模式作法。(記者田裕華攝)

2022/09/22 05:30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面對數位平台強勢競爭,學者提出媒體轉型的政策模式與建議,包括議價、著作鄰接權、特種基金、營業課稅等模式作法。

借鏡北歐模式 跨國平台及政府捐助成立

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表示,台灣可以參考北歐國家成立特種基金;由跨國大型平台業者以及政府捐助基金,成立一個讓跨國平台與本地業者合作的機制,讓跨國平台能和本地不論大或小的業者都能坐下來協商,除了談合理分潤,也可納入更多的工作者、業者。

劉昌德說,基金管理委員會須訂定規則,包括平台業者營收捐助等財源比例,並擬定用法,不只用於跟業者談分潤、打官司,也讓新聞業有整體發展戰略。另也可約束傳統媒體分潤所得須一定比例用於員工。

學者也介紹幾種議價模式;澳洲要求跨國數位平台或社群媒體刊登、轉載新聞內容時,須進行集體談判或付費仲裁;歐盟的著作鄰接權模式,如法國、西班牙要求跨國數位平台或社群媒體,須因使用新聞內容而付費給出版商。

營業課稅模式則是著眼於跨國數位平台或社群媒體營運必須課稅。目前台灣並未強制要求數位平台在台灣落地,跨國業者將登記註冊地點設在他國,從台灣市場所獲取利潤與繳稅義務不符比例,歐洲則是對平台課予特別稅,稅金變成影視基金,再用來補助本地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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