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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競選廣告嚴管 街頭難見看板

2022/08/04 05:3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建築管理處提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競選廣告訂出更嚴格規範,將限制設置於市府公告位置,台北市議會大會昨三讀通過此案,北市府將送行政院核定通過後施行,最快適用二○二四年選舉,屆時北市街頭將看不到琳瑯滿目的候選人看板。

最快適用2024年選舉

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規定,需設置「公布欄」提供每人A3大小的競選廣告刊登空間,刊登時間是參選人抽籤前;競選辦公室、車輛設置廣告時間,為候選人競選辦事處登記的次日起;若未按照規定張貼,不需經勸導,便可對設置人及設置處所有權人開罰一萬至五萬元,並可強制拆除。

建管處對競選廣告的認定,含有「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競選標語或標記」任三點以上,即視為競選廣告,若參選人廣告僅有照片及姓名,即視為一般廣告,不受競選廣告條例規範。

議員法規會召集人、議員王浩指出,修法目的是考量市容景觀、環保,另外就是降低選舉門檻,例如今年選舉在大安文山區出現競選看板大戰,考驗設看板的財力和資源,恐對新人造成不小壓力。

建管處公寓大廈科長楊銧煜回應,由於必須設置公布欄,目前都尚未討論,今年來不及實施,因此即使行政院核定,最快適用於二○二四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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