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空品新招 市府改採限碳措施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二日通過「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草案」,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限制,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新自治條例不規範生煤使用量,改採限碳措施規範,中火年排碳量達到二千六百萬公噸,限碳措施一樣能達到空品規範,若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十萬元罰鍰、最重可勒令停工等處分,將送議會通過後實施。
通過自治條例草案 將送議會審議
不過,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江肇國指出,盧市府過去三年半只會砲打中火、阻擋燃氣機組,卸任前不到半年,才趕鴨子上架推出自己版本的自治條例,恐怕來不及三讀;議員黃守達則指出,草案並未說明碳排減量的目標,未來碳捕集、減碳、固碳措施是否難以操作,恐引發更多爭議。
綠營質疑操作不易恐引更多爭議
國民黨議會黨團書記長吳瓊華及執行長黃健豪均肯定,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遭民進黨蔡政府函告無效,市府再通過新自治條例草案,代表盧市長兌現承諾,甚至引進符合國際趨勢的碳排標準規範,以更先進的觀念治理空污。
藍營︰以更先進觀念治理空污
台中市在二○一六年制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因台中市府多次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使用量超過許可量裁罰,更廢止兩部發電機組許可證,二○二○年遭行政院以部分條文牴觸空污法等函告「應屬無效」,中市申請釋憲由憲法法庭審理中。
環保局重新擬定「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昨經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
台中市府長期緊盯中火燃煤,新條例如何規範引關注,陳宏益指出,新自治條例針對如中火等使用生煤作為燃料或原料之電力業(含汽電共生鍋爐)及鋼鐵業,改訂定「應依生煤使用所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一定比率之碳捕集或採行其他減碳、固碳措施」;至於相關減碳、固碳措施及辦理期程,由環保局另訂定公告,他強調,中火年排碳量達到二千六百萬公噸,新訂自治條例限碳措施,未來一樣能達到空品規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