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快篩沒EUA 花蓮縣府被要求停發
原訂免費送給幼兒家長 議員︰查無歐盟認證
〔記者花孟璟、吳亮儀/綜合報導〕花蓮縣政府獲企業捐贈「歐盟認證」的六千七百組唾液快篩,原訂昨天免費提供給幼兒家長索取,卻因未獲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EUA),即使「快篩陽」也無法做為確診依據,前天被衛福部要求暫停發放。由於在歐盟醫材網站查不到該批快篩資料,有議員質疑根本無「歐盟認證」;花蓮縣府則強調「有歐盟CE標誌」、「絕對是歐洲設計生產」。
縣府稱獲歐盟認證
藥師發現無核准字號
藥師透露,產品要印歐盟CE標誌,通常製造商、代理或進口商會經過內部設立的產品檢測部門檢測,或請外部第三方驗證機構測試產品,由於該批快篩仿單印製的CE標誌下方無核准字號,廠商至少應提出申請CE標誌的第三方驗證機構名稱,才有辦法進一步確認有無歐盟法規授權。
花蓮縣政府獲廠商贈送「歐盟認證」快篩,原訂昨起在十三鄉鎮市戶政所免費給兩歲以下幼兒家長索取,惟縣長徐榛蔚臉書十六日深夜突然宣布暫停發放,原因是衛福部來文,要求縣府在釐清產品合法性前「暫時停止發送」。
由於花蓮縣府是在十六日傍晚五點多收到公文,卻在接近十七日凌晨才透過縣長臉書宣布暫停發放、徐榛蔚更高喊「孩子何辜」,遭外界質疑「刻意操作」。
未取得EUA 依法不能捐贈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說,該批唾液快篩有歐盟CE標誌,符合歐盟環境跟用戶健康的基本標準;縣府也有確認該款快篩「在德國販售的名稱與馬來西亞不同」,議員才查不到。他強調,「絕對是歐洲國家的公司設計、生產,馬來西亞公司是代工和銷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昨表示,企業捐贈的快篩試劑沒有取得我國的緊急使用授權,依法不能捐贈;食藥署也發文提醒花蓮縣政府,捐贈快篩要依據醫材法規定,經合適程序提報產品效能,希望孩童使用上準確性與安全性無虞。
尚未核准幼童用快篩試劑
食藥署醫材組簡任技正林欣慧說,依據規定,企業進口快篩或捐贈的快篩商品,需要有我國的緊急使用授權,個人進口自用的快篩才可以不需要EUA;且目前我國尚未核准通過任何零到兩歲幼童適用的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