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拒絕充電樁 桃園將訂罰則
2022/05/26 05:30
將提出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 年底可望制訂完成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隨著電動汽車普及,社區因為裝設充電樁而對簿公堂的案件越來越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昨在議會市政總質詢答詢說,桃市前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詳述社區安裝充電樁細節,卻無罰則,沒有約束力,將提出「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明訂社區拒住戶設電動汽車充電設備的罰則,今年底可望制訂完成。
盧維屏說,目前桃市依照中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推動公寓大廈相關事宜,但中央對於充電樁修法進度太慢,市府才決定制訂自治條例,明定社區裝置充電設備相關規定並有罰則。
盧表示,使用電動汽車已成趨勢,且以雙北、桃市普及率最高,市府率先於二○二○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規範包含住戶應於施工前檢附合格充電設備書圖、設置位置、線路架設、施工說明書,並向台電確認契約容量,配管若有穿越建築物梁、柱、版、牆,應檢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的安全說明,管理委員會得向台電公司申請評估供電線路裕度。
公有停車場 今年將增加14個充電車位
議員陳美梅質詢時說,很多民眾購買電動車後,想要在社區申設充電設備卻被管委員拒絕,有人甚至和管委會打官司。
市府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目前桃市公有停車場共有七十個充電車位,今年內會增加十四個,未來會整合各局處狀況,以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推廣。
另,市議員徐其萬質詢關注營造工程缺工缺料,導致市府各項重大工程提高經費才得以發包,航空城拆遷戶於明年才能領到安置街廓,重建成本勢必提高,他要求市府增加補助,減輕民眾負擔;鄭文燦答說,當初就是考量營建成本會增加,才規劃航空城各項獎勵措施,降低民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