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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漲3私校學雜費敗訴 教部尊重

教部禁漲3私校學雜費敗訴。(資料照)

教部禁漲3私校學雜費敗訴。(資料照)

2021/07/01 05:3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收學雜費屬大學自治範圍

〔記者溫于德、吳柏軒/台北報導〕世新、中原及實踐等三間私立大學調漲二○一七年學士學雜費,未獲教育部准許,三校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教育部否准的理由不明確,也未給校方補充說明機會,依此撤銷原處分,要求教育部須依三校該年度學士學雜費收費基準,視各校情形裁量核准基本調幅;可上訴。

未給校方補充說明機會

判決指出,三校向教育部申請調漲學士學雜費調幅分別為二.五%、三.六%、二.五%。教育部審議後認定調幅為一.八五%,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調幅上限為二.二九%,也就是三校申請的漲幅未獲准;三校提告。

北高行指出,收學雜費屬大學自治範圍,國家監督須符合憲法規定的「法律保留原則」,因此教育部裁量權限應以「審議基準」審查校方財務狀況、助學機制、辦學綜合成效等,若符合基準,得視各校具體情形,在其公告的基本調幅範圍之內核准調整幅度。

北高行表示,三校申請前,已依規定公告研議期間並公開校內決策方式、研議過程,同時舉辦公開溝通說明會與設置學生意見陳訴管道;另,教育部初審查核也認定三校財務標準、助學指標、辦學綜合成效指標均符合審議基準要求。

教部︰將另做適法處置

教育部昨表示,對法院判決本案訴願決定及原處分撤銷,予以尊重,將另做適法處置。

三校昨對判決發布聯合聲明表示欣慰,指出判決既認為「預算籌措分配」屬大學自治範圍,而籌措手段當然包括對學生收取費用,希望教育部尊重判決與大學自治精神,讓大學得以充實辦學資源,確保台灣高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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