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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府積極推動 放寬聚落劃設規定

復興區楓香部落僅9戶,市府推動劃設聚落替代方案,屬因地制宜且符合族群特性。(都發局提供)

復興區楓香部落僅9戶,市府推動劃設聚落替代方案,屬因地制宜且符合族群特性。(都發局提供)

2021/06/19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復興區58個泰雅族原住民部落,現僅卡拉、哈嘎灣、嘎色鬧、武道能敢部落列為非都市土地鄉村區可登記建地,國土計畫4月30日公告實施後,市府向中央建議放寬「聚落」劃設規定,加速土地登記與利用,雖初步達成共識,但是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原定5月30日開會,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須另擇期開會,市府將繼續推動。

部落劃設聚落 可供建築使用

市府都市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陳志偉表示,國土計畫4月30日公告實施,後續有4年的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期,原住民部落符合規定的就可劃設為聚落,並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可供建築使用。

市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長林日龍說,依照國土計畫聚落劃設原則,須符合「15戶、50人以上」、「建物間隔50公尺」規定,復興區仍有9個部落無法達標,若能放寬為「3棟建物、間隔50公尺」,則所有部落都可納入,原民局樂觀其成。

林日龍指出,復興區原住民以散居為主,部落規模較少,最小的楓香部落只有9戶,不像其他族群較為群聚,市府推動替代方案,屬因地制宜且符合族群特性。

陳志偉表示,以往部落為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必須劃設為鄉村區才能登記建地,原住民族委員會召開跨部會會議,明定1985年8月底前,人口數達100人以上的部落土地進行分區更正,桃園市2017年開始作業,已通過卡拉、嘎色鬧等4個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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