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告8處污水下水道區域 未接管要罰
2021/05/06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昨天依照下水道法規定,公告龜山、桃園BOT、大溪、楊梅、復興、石門、A7及小烏來等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範圍,位於範圍內住戶仍未接管者,可向市府申請接管,若遲未接管情況嚴重者,面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遲未接管 最高罰10萬元
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下水道法第19條「下水道機構,應於下水道開始使用前,將排水區域、開始使用日期、接用程序及下水道管理規章公告周知」,公告排水區域範圍前,民眾可選擇不接管,公告後則強制接管,甚至還要民眾自掏腰包接管,但公告初期採和緩手段,鼓勵民眾向市府申請接管,接管費用由市府負擔。
接管費用由市府負擔
劉振宇說,若排水區域範圍住戶大致接管完成,只有少數釘子戶不願接管,市府就可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不依規定期限將下水排洩於下水道者」,開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上官網或下載App看公告範圍
民眾若欲了解住家是否在市府公告的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範圍內,可上水務局官網(https://wrb.tycg.gov.tw/),或以手機下載「水情看桃園App」,然後依序點選「便民服務/污水系統公告範圍」,輸入住家地址,若在綠色區塊,代表為公告範圍,橘色區塊則是預公告範圍。
用戶接管普及率達26.2%
目前桃園市規劃12處污水下水道系統,採政府辦理及BOT促參方式建設,用戶接管達14萬5000餘戶,用戶接管普及率達26.2%(1戶4人計算),待接管率超過50%後開始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