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網漁具實名制 桃園3成漁船完成標示
2021/02/27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杜絕漁網等漁具成為海洋生態殺手,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年元旦實施刺網漁具實名制政策,市府農業局輔導大園區竹圍漁港、新屋區永安漁港的實際作業船隻,目前約有3成完成標示,輔導期到6月底結束,之後若被發現未標示,市府將依漁業法裁罰船主3到15萬元。
網具每50公尺 就要標示
農業局漁業科長高明.帕桑表示,漁業署推行刺網漁具實名制政策,網具、浮球、浮子都要標示漁船編號,網具每50公尺就要標示,避免遭隨意棄置海中卻查無物主,統計桃園市登記在案船隻400多艘。
竹圍、永安漁港駐點 協助標示
高明.帕桑說,刺網漁具除了船主自行標示,農業局也派員至竹圍、永安漁港駐點,並採購防水奇異筆,趁漁船出海時協助標示,桃園區、中壢區漁會配合向漁民宣導,由於冬季漁船出海較少,目前完成標註的漁船約有3成。
高明.帕桑表示,刺網漁具實名制輔導期6個月,7月1日起開罰,若船主出海時被發現漁具未標示編號,可由海域所在的縣市政府依漁業法裁罰3到15萬元,約束漁民從源頭管制廢棄漁具。
漁港設廢棄漁網回收點
另,市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去年11、12月試辦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在竹圍、永安漁港設置廢棄漁網回收點,以每公斤15元價格向漁民收購尼龍製廢棄漁網,回收了20公噸。
海管處長林立昌表示,回收的廢棄漁網由尼龍再製造廠商還原成塑膠粒,可再製成各式產品,首次試辦成效還不錯,預計今年下半年會再公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