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祭空污防制 餐飲業1600家納管
2021/02/07 05:30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環保署發布「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納管全台營業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或300座位數以上的餐飲業,估共1600家。新設列管餐飲業者須於今年7月1日起符合管理辦法規定,既存業者則須於明年2月1日前改善完畢。
環保署表示,餐飲業屢遭陳情,以油煙污染案件為多數,多因未設置或未正常操作污染防制設施所引起;為促使餐飲業者落實污染防制及正常操作污染防制設施,參考地方政府現行自治條例,訂定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這次管制對象多為飯店、會館或百貨公司內設立的餐飲業,公民營企業、機關或學校內設置的餐廳,若營業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或300座位數以上,也將納入管制。
此外,直轄市人口密集度高,尤其以台北市、新北市的餐飲業設置密度最高,對於餐飲油煙防制具有分區管制需求,管理辦法將雙北市納入分區管制對象。
環保署指出,台北市針對燒烤店、排餐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業將進行管制;新北市則針對燒烤店、排餐館、連鎖餐飲、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或300座位數以上的餐飲業納入管制。
環保署指出,為使餐飲業產生的油煙可經由污染防制設備收集處理,餐飲業所設置集氣系統的位置應於烹飪區一定距離以內,上吸式氣罩及側吸式氣罩集氣流速分別應達0.5公尺/秒及3公尺/秒以上,油煙處理設備處理量應大於集氣系統集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