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當對待外籍漁工/屏東鮪釣漁船 遭美列暫扣令名單
2021/01/02 05:30 記者羅綺、洪定宏/綜合報導
台籍漁船「連億興12號」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制裁。(取自IATTC)
美國海關以屏東籍鮪釣漁船「連億興12號」,涉強迫勞動、不當對待外籍漁工為由,列入暫扣令(WRO)名單。漁業署昨表示,經調查是仲介機構溢扣外籍漁工薪資,已開罰仲介機構,船主必須證明漁獲並非以強迫勞動方式捕撈,否則漁獲將不得銷往美國。
去年9月後 台灣首艘被制裁漁船
長期關注漁業議題的綠色和平組織指出,這是自去年9月台灣遠洋漁獲首次被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後,首艘被制裁的漁船。
漁業署︰仲介溢扣薪資 罰百萬
漁業署表示,綠色和平組織於2019年12月9日指控「連億興12號」涉拖欠薪資等不當對待,調查後發現,是仲介機構溢扣8名外籍漁工各100美元,已於2020年9月28日對仲介開罰100萬元。
漁業署強調,「連億興12號」船主均依合約給付薪資,無拖欠,合約內的保險金額、休息時間及船員申訴專線均有登載,沒有具體違規事證。
漁業署指出,美國發出暫扣令(WRO),不會經過船籍國政府,而是直接通知漁船船主,「連億興12號」必須證明漁獲並非以強迫勞動方式捕撈,否則漁獲將不得銷往美國。
綠色和平指出,目前全球只有4艘漁船遭美國以暫扣令制裁,諷刺的是,這4艘全都是台灣籍或台灣所有的船隻,分別是權宜船大旺、漁隆2號、權宜船和春61號,以及連億興12號,顯見台灣政府未能保護在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珮瑜指出,近海的漁工受勞動部《勞基法》保障,但遠洋的外籍漁工是透過漁業署《境外聘僱法》所雇用,使這些外籍漁工暴露在高風險的不當勞動環境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