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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營業許可 台中總站夜市罰6萬停業

「總站夜市」未取得營業許可昨晚繼續營業,經發局長張峯源昨晚帶隊稽查,當場開罰6萬元。(記者蘇金鳳翻攝)

「總站夜市」未取得營業許可昨晚繼續營業,經發局長張峯源昨晚帶隊稽查,當場開罰6萬元。(記者蘇金鳳翻攝)

2020/10/12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北屯「總站夜市」在國慶假期首日營業,10日晚上發生跳電,爆出竟尚未取得營業許可,且申請用電的用途和實際使用情形不符,台電11日中午對夜市斷電,市府經發局長張峯源昨晚到場稽查,發現業者還在營業,當場開罰6萬元,並勒令暫停營業,否則再開罰。

業者:有資金壓力才先營業

業者表示,4月就租地,有資金壓力才先營業,接受市府開罰。

申請營運複審中 卻逕行開幕

台電調查發現,「總站夜市」業者用電量大幅超過申請用電量,且夜市業者申請用電的用途是「材料堆積場」,並非夜市,和實際使用情形明顯不符,業者尚未取得營業執照,致無法向台電申請攤販用電,因總站夜市迄今尚未正式申請用電,昨天中午已進行斷電處理。

昨中午被斷電 晚間仍營業

經發局也發現,總站夜市業者在8月7日依「臺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申請營運,目前仍在最後複審階段,未經核准卻逕行開幕,已違反規定。

經發局長張峯源昨晚帶隊稽查,向葉姓業者表示,總站夜市的營業許可目前還在複審中,不應營業,先開罰6萬元,並要求業者不得營業。

張峯源表示,「總站夜市」不但未取得營業許可,還有人行道的路幅不夠寬,要求攤商內縮,讓行人好走,其次是交通動線及停車空間不足,因位在74號快速道路下,若指引不足,容易混亂。

此外,總站夜市還有環境清潔不夠,清潔人員不足及垃圾桶不足等問題,最後就是沒有電力備援系統,新北市的夜市業者就有準備柴油備援發電,因未有備援系統便導致跳電,造成消費者不便。

總站夜市未取得營業許可昨晚繼續營業,當場開罰6萬元。(記者蘇金鳳翻攝)

總站夜市未取得營業許可昨晚繼續營業,當場開罰6萬元。(記者蘇金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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