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長春運動中心器材 被爆用中國貨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區長春國民運動中心目前在試營運期間,卻遭民眾爆料中心的器材是中國貨,不但使用說明為簡體字,且未明確說明器材要如何使用,民眾一知半解,市議員邱素貞要求市府協調廠商,將簡體字改為繁體字,避免造成誤解,以符民眾期待與國情。
說明為簡體字 市府:已要求廠商改為繁體字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台中市南區長春國民運動中心目前在試營運期間,已發現此一問題,是委外經營的廠商,向該器材廠商舒華的代理商購買,都符合相關的檢驗規定,但因為是簡體字,民眾會看不懂,不但要求廠商改為繁體字,而且要求器材的說明要更加明確。
合法進口、驗驗合格就可用
運動局指出,長春國民運動中心委託舞動陽光公司營運,該公司採購的健身設備器材,由飛活運動行銷有限公司代理進口,所有器材皆經SGS、歐盟認證及ISO等國際檢驗合格,原廠標示原為簡體字,現已調整為繁體說明。由於是委外,並非依採購法規定,而是依促參條例規定,只要是合法進口,且相關驗驗都合格,廠商就可使用。
台中市政府計畫新建10座國民運動中心,其中,南區長春國民運動中心已於2020年初完工,完成驗收、點交作業後由OT廠商進駐及開放供民眾使用。
議員要求市府應嚴謹規範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長春國民運動中心由運動局委託OT廠商營運,已於10月1日起至7日試營運,但是有民眾向她爆料,該中心的器材是使用簡體字,顯見為中國貨,而且很多器材都沒有使用說明,讓民眾不知道如何使用。
邱素貞建議,未來市府擬訂招標須知內容應更嚴謹,除了中國廠商不能投標外,投標廠商也不能從中國進口整台器材到台灣,至於細項規格,也應有嚴謹規範,符合標準。
民憂萬一操作不當恐發生意外
PTT上也有網友爆料,長春國民運動中心運動器材款式陽春,器材上標示「舒華」,經查為中國品牌、使用說明文字為簡體字,民眾抱怨有些地方根本看不懂,對中國製產品不具信心,萬一因操作不當發生意外,恐釀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