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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系統出包 屏縣4.1萬筆停車費欠繳未罰

屏東縣政府將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委外經營,卻發生與裁處系統不相容問題。
(記者李立法攝)

屏東縣政府將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委外經營,卻發生與裁處系統不相容問題。 (記者李立法攝)

2020/08/12 05:30

委外1年多金額122萬元 審計室要求屏縣府改善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委外經營的路邊停車收費業務,因廠商的資訊管理系統無法與縣府裁處系統相容,導致1年多來無法對逾期繳納停車費的車主裁處,累計欠繳逾4.1萬筆、金額122萬多元,審計單位並發現不少民營停車場未依規登記列管,要求屏東縣政府一併檢討改善。

經催繳仍逾期未繳可罰300元

審計室指出,屏東縣政府107年9月起,將屏東市及東港鎮公有路邊(外)停車格收費業務委託廠商管理,期間3年,每6個月為1期繳納權利金450萬元給縣府,共計2700萬元,委託業務包含建置電子化開單、智慧停車及多元繳費機系統等,欠繳停車費的車主經催繳仍逾期未繳,依法可開罰300元。

審計室卻發現,因廠商建置管理系統存有無法相容問題,迄今仍難以解決,造成1年多來未能針對逾期繳費的車主開立罰單,累計欠繳逾4.1萬筆、金額122萬多元,有違公平原則。

另查出民營停車場未登記列管

審計室另查出營業人設籍屏東、且登記行業名稱為「停車場管理」者有115家。依規定,民營停車場業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領得停車場登記證,才能營業,但經比對後,發現屏東縣許多停車場並未列管。

逾期繳費車主 縣府已陸續告發

縣府交旅處表示,停車管理系統相容性問題將委託專業廠商解決,在此之前,已陸續以人工方式針對逾期繳費的車主進行告發,甚至強制執行;此外,縣內目前合法經營的民營停車場約有60家,主要集中在屏東市、潮州、東港及恆春鎮,縣府將持續輔導其他業者符合停車場相關規範,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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