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受保樹木微修免送審 樹保團體:便利開發單位

台北市文化局發函公告更改受保護樹木修剪送審程序,引發爭議。圖為台北市文化局邀集專家現勘老樹。(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台北市文化局發函公告更改受保護樹木修剪送審程序,引發爭議。圖為台北市文化局邀集專家現勘老樹。(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2020/07/12 05:3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受保護樹木目前有2040棵,受保樹木若要修剪,需經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但北市文化局上個月以便民為由,發函各區公所,修剪不涉及樹體結構、每季修剪不超過全葉量25%,在施作前3天公告,通知文化局即可施行。樹保團體痛批,根本是為開發單位開後門,若樹連續四季修剪25%,勢必活不了,過去樹委會審議修剪計畫書,若管理人不當修剪,可前後對照開罰,未來將無法比照,受保樹木恐會越來越少。

文化局︰便民 會派員現勘

對此,文化局表示,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並未規定修剪要送樹委會審議,過去為謹慎保護樹木,要求管理人送審,經不少民眾反映,受保樹木平時或颱風季節來臨前微幅修剪需求多,但送計畫到樹委會審議,程序繁瑣費時,為減少行政往返的資源耗費,因此做出函示,管理人仍需說明修剪時程,文化局會派技師到現場勘查、拍照存檔,修剪後若傷害樹木一定開罰。

樹保條例第5條規定,「受保護樹木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砍伐、移植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良好生態環境」,若違反可依該條例第11條,處以5萬至10萬元罰鍰。文化局上個月發函相關單位說明修剪疑義,只要修剪不涉及樹體結構、樹型調整,每季修剪不超過全葉量25%,在施作前3天公告,並通知文化局即可施行。

樹保團體︰修過頭也無法罰

台灣樹人秘書長潘翰疆表示,之前修剪需經樹委會審理,若有不當修剪,可藉由修剪計畫書的前後對照開罰,如今卻因不用送審,根本無法比對修剪前後,未來若過度修剪恐無法判定開罰,文化局未經樹委會討論就發函公告,完全不尊重樹委會,應進大會討論。

樹保人士︰連4季修25%穩死

樹保人士吳柏瑋指出,文化局刻意把修剪排除在「破壞」外,實際上只要修剪樹木,就一定會對樹木造成影響,函文提到不超過全葉量25%的修剪,只需核備不用樹委會的專家審議與公開流程,明顯是為開發單位開後門,若連續四季修剪25%,這棵樹勢必被搞死,文化局僅要求3天前核備,根本沒緩衝時間監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