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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散播武漢肺炎謠言 可判關3年

行政院因應武漢肺炎明定散播謠言可處三年徒刑,今將提報蘇揆主持的行政院院會通過。(資料照)

行政院因應武漢肺炎明定散播謠言可處三年徒刑,今將提報蘇揆主持的行政院院會通過。(資料照)

2020/02/20 05:30

新北居家檢疫者故意失聯 重罰10萬、送防疫所約束

〔記者李欣芳、賴筱桐、王宣晴/綜合報導〕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行政院連日來積極盤點,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敲定,全文共十八條,草案中明定,若散播武漢肺炎疫情假訊息,包括散播謠言,可適用刑法,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特別條例草案今送政院

特別條例草案將提報今天行政院院會通過,草案中也明定,企業可給予勞工防疫隔離假,若隔離假期間企業願意給薪,將可加倍抵扣營業稅。條例施行期間自一○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若要延長實施,須經立法院同意。

蘇揆上週四在行政院院會指示,擬定因應武漢肺炎紓困的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預算規模上限六百億元。

鑑於疫情特殊,草案明定,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罰三百萬元或最多關三年。

防疫期間與刑法並用

行政院官員指出,由於「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都有散播假訊息相關罰則,「傳染病防治法」為特別法,最高可罰三百萬元,但並無刑責,一般散播疫情假訊息,罰則將優先適用「傳染病防治法」,特別條例考量在特殊防疫期間將「刑法」整合並用,讓法官有裁量權,以強化防制假訊息。

新北郭男被逮反嗆警

為防止居家檢疫失聯者成為防疫漏洞,各地方政府紛紛公布失聯者名單。新北市政府前天公告兩名台灣籍居家檢疫失聯者姓名,其中一人郭富文,十八日深夜投宿桃園市的旅社時被警方尋獲,郭男還嗆聲:「我狀況很好,幹嘛要報到?」已確認郭男並無發燒等症狀,交由新莊衛生所安置。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表示,郭男是故意失聯,將重罰十萬元並送到檢疫所約束,是新北市針對故意失聯者送往檢疫所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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