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手機管理措施 須師生、家長共同制訂
2020/01/14 05:3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
示意照。
學子使用手機等智慧裝置成癮,衍生校園管理問題。教育部表示,尊重校園自主,學校若要進行手機保管,或是手機等行動裝置使用不當影響教學,也可納入校規處分,但管理措施須經溝通與民主程序,在教師、家長及學生等三方共識下制訂。
教育部指出,民國一○○年已訂出「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針對手機規範,後因行動科技日新月異,且手機也可拿來進行數位科技的輔助教學,因此重新訂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已發文學校參考。
使用原則規定,除老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以關機為原則。使用以符合視力保護為原則,使用時勿影響他人;無關學習的活動,則應予以必要管理。
教育部說,對於手機使用管理,尊重校園自主,學校若要學生上課時把手機交出來,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等三方共同討論管理機制,且須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
教育部也要求學校應宣導有關資訊素養、網路禮儀、安全等議題,以及正確使用方式與人體保健等資訊。
學生玩手機 困擾老師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學生常因手機遊戲分心,或用手機照相,觸犯隱私權等,已成教師很大困擾。且校園活動可培養群體合作,若學生都低頭玩手機,恐不利群體合作。
但張旭政也指出,行動裝置若用在教學上並非不可,如台北市等部份縣市中小學,上課提供學生平板,老師藉此引導學生於網站學習,或統一傳遞訊息,直接測驗、更新成績等,是未來學習趨勢,但應由學校統一提供才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