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危害健康 國健署擬剷除實體店面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紐約大學電子煙危害研究團隊日前公布研究,在小鼠的實驗中發現實驗小鼠有肺癌、膀胱尿路上皮增生的癌前病變;研究團隊成員、陽明大學藥理學科暨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湘翠指出,目前評估電子煙安全性有四大困難,但無疑地對人體「它絕對有危害」。
電子煙若含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目前以藥事法管理,沒有任何合法;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因外形類似菸品,則違反菸害防制法,不得販售,因此在台灣,所有電子煙都不合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說,已邀請多家網購業者開會,要求禁售違法的電子煙周邊產品,並發文經濟部、財政部等單位盤點法令,近期將開會研商如何在菸害防制法修法前,全面剷除電子煙實體店面。
新興科技媒體中心昨召開記者會,說明近期討論熱烈的電子煙危害新聞。美國已有一千多起肺部疾病疑似案例外,還有廿六起死亡案例,日前「電子煙首次確定致癌」研究新聞也引發討論。
王湘翠指出,目前評估電子煙安全性有四大困難,一是動物實驗場景還無法應用在人類身上;二是電子煙種類太複雜,無法全面評估安全性;三是目前研究都是短期、缺乏長期暴露實驗;四是部分研究可能有背後菸商利益衝突。
王湘翠表示,電子煙危害的研究在實驗小鼠暴露研究中,小鼠產生心臟、肺臟、膀胱的DNA損傷,第二篇研究室小鼠產生肺癌、膀胱尿路上皮增生的癌前病變狀況。
但這些都仍在動物實驗階段,也不能做人體試驗。但從目前的動物實驗和細胞實驗來看,它確實有成癮性、心臟和肺臟的損傷可能性,絕對對健康有危害。目前台灣還缺乏電子煙本土研究證據,還有待進一步實驗實證釐清它的危害性。
台北榮總家醫科醫師賴志冠則說,電子煙常強調它沒燃燒、沒焦油、沒一氧化碳,但有丙二醇、香精等物質,雖然這些可以食用,但吸入可能對人體有傷害。
賴志冠也指出,菸害研究很麻煩,因為不能做人體試驗,避免傷害受試者,只能從動物實驗做起,再搭配十年到廿年流行病學研究,若有問題通常「為時已晚、傷害已成」,後遺症和代價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