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活動中心 擬訂使用管理辦法
2019/09/16 05:3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一百廿二個里,三分之二有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但因未訂定使用管理辦法,常出現使用爭議,也造成里長或社區理事長管理上的為難。市府逐步統整各里及社區使用狀況,預計年底訂出「市民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辦法」,明年一月開始執行,以解決使用權爭議,並由各區公所統一管轄,避免里或社區獨攬,以強化功能。
市府民政處副處長賴榮光說,新竹市里集會所、社區活動中心的比例算高,已有八十多個,但部份使用權一直有爭議。
賴榮光表示,有的是里獨攬,有的是社區佔住不給出借,市府常須調解,未來將統一用「市民活動中心」為名,甚至可供鄰近里或社區共同使用,發揮最大效用,且由各區公所收回統一管理,並訂定管理使用辦法。
賴榮光說,民政處參考六都及基隆市里集會所或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狀況,發現大多以智慧卡管理及收費,不僅管理方便,也較無爭議。
市府也會參考其他縣市訂定使用收費標準,若是公益性質或市府舉辦的活動,可免費使用,相關電費支出由區公所負擔,避免里或社區私下租給其他單位使用並收取費用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