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小黃無旅客險 擬修法強制投保
2019/05/28 06:0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全台至今僅五十一.三%的計程車有投保「旅客責任險」,立法委員昨質詢批說「民眾搭車安全要靠運氣」?提案修公路法,將增訂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及小貨車租賃業等都須強制投保,若外籍人士租車,也擬修法強制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交通部對此修法也表認同,將朝此方向推動。
小客車、小貨車租賃業納入
交通部昨赴立法院備詢,立委張廖萬堅、費鴻泰等提案修正公路法第六十五條,針對旅客責任險的強制投保業別,現行僅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未來將加入個人開業的計程車司機,另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等,也須強制投保。
張廖萬堅表示,過去接獲陳情案件,民眾搭乘計程車出意外受傷,結果就醫理賠僅上限廿萬元,無法獲得完整保障。他認為,不論是有車隊的計程車,還是個人開業的計程車,都應加保旅客責任險。
張廖萬堅說,二年半前就曾提案修法,當初全台八萬七千多輛計程車,僅卅八%加入車隊者有加保旅客險,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目前也僅有五十一.三%,旅客保障還是嚴重不足,因此與其他立委連署提案修法。
張廖萬堅指出,其實投保旅客險的費用不高,加入車隊一年期保費約四百元,個人開業的保費也不超過一百元,呼籲交通部輔導,避免運將不清楚而觸法,至於未來罰則,則建議採比例原則。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說,相關修法有助民眾搭乘計程車時獲得健全保障,也增進計程車客運業發展,交通部認同修法方向,未來尊重立院修法與審議結果。
張廖萬堅等亦針對租車人非我國國民或法人的情況,擬修法增訂要求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當發生事故時,可賠償車禍第三人。陳文瑞也表認同,尊重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