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農產品假消息 最高擬罰30萬
2019/04/26 06:00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散播農產品假消息,未來最高可能罰三十萬元。
農產品假消息層出不窮,去年十二月有媒體報導青花菜崩盤,農委會粗估,如果沒有即時澄清,損失恐超過千萬;今年出現中國海漂死豬是政府自導自演的假消息,三月又出現有柚農誇稱有兩百萬斤文旦丟水庫的假訊息。農委會指出,如果沒有法規規範,最後受害的是農民。
行政院、立委陳亭妃、鍾佳濱與葉宜津都各自提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和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版本,增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和糧食交易價格謠言或不實訊息,各版本主要差異在於罰鍰金額不同,昨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將行政院版本提送院會,違反前述規定,足以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稻米部分,行政院版本增訂糧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和第十八條之三,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或收購公糧計畫謠言或不實訊息,損害農民收益或消費者權益者,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院初審 盼本會期通過
至於如何定義「故意」散播假消息造成農民損害,立委及官員有一番討論。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主要是故意講成跟事實無關,又影響到市場交易之情況,會經過事實認定,具備相關構成要件才會裁罰,希望法案在這會期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