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予法修正案三讀 傑出成就可取代論文
2018/11/10 06:00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案」,未來專科學校以上學生可以「系進院出」或「院進系出」,彈性於院、系、學位學程間跨領域修課,不限原入學的院、系、學位學程規定,並依其學術領域、修讀課程及要件授予學位。但醫師、老師等專業人才培訓機制仍須符合相關法規規範,不包括在放寬範圍。
為提升我國博碩士教育能夠學用合一、打破系所藩籬,修正案規定,碩士層級,除已開放的藝術、應用科技類,擴大開放體育運動類論文得以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另屬專業實務者,碩士論文可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博士層級則開放藝術類、應用科技類及體育運動類,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例如傑出運動員碩博士生修滿應修學分,可憑競賽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取代學位論文。
三讀條文也鬆綁學位名稱可由學校依照學術領域、修讀課程自訂;開放學生跨級、跨校雙修輔系,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符合各要件者,由原就讀學校授予學位證書,並附記雙主修學校及學系名稱。
為遏止學生找「槍手」代寫論文,條文明定,學生找他人代寫論文或有其他舞弊事項,學位應撤銷;代寫的行為人或負責人,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