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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擬提行政救濟 教部:尊重

台灣大學。(本報資料照)

台灣大學。(本報資料照)

2018/05/24 06:00

〔記者吳柏軒、蘇孟娟/綜合報導〕台大校長遴選案遭教育部認定有重大瑕疵而退回,台大臨時校務會議則通過建請教育部應儘速依法處理遴選案,台大前日回文教育部,更研擬行政救濟之道,甚至有挺管派教授要提案要求台大提國家賠償。教育部表示尊重,律師黃帝穎質疑指出,台大案國賠三個要件都不成立,此說法除政治宣示外,反而損害台大的法治尊嚴。

挺管教授提案要求國賠

台大行政單位指出,十二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做出決議,希望針對校長遴選案請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也把相關公文送給教育部,且依照上述決議,必要時學校可依法尋求救濟,目前也請律師郭德田(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之一)協助,規劃未來行政救濟的法律事務處理。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已收到台大回覆公文,細看後再妥善回函,至於台大擬提行政救濟,則予尊重。

台大除研擬行政救濟,更有教授提案,要在六月九日校務會議上討論,是否針對這次校長遴選案,因教育部延宕所導致的損失,校方公開譴責並提國家賠償。

律師:欠缺法律素養

律師黃帝穎直批此舉欠缺法律素養,他解釋國賠第一個要件是「不法」,但目前官方都是依法行政;第二要件是「人」,但台大不是自然人,也非法人;第三要件是權益損害,但教育部並非砍台大預算,或造成台大名譽損失等。

前教育部長黃榮村昨日指出,台大事件陷僵局,既然事件起於立法院點火,立院執政黨團應有道德責任,出面促請行政院長賴清德解決爭議,否則走上行政訴訟將「烽火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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