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機制不透明 商業談判挾政治角力
記者劉力仁/特稿
有線電視前身俗稱「第四台」,當時的金主、經營者多為地方仕紳及民代,因為播出的節目內容不少未獲授權播出,所有頻道業者要逐一向各系統商維權、報價、談判,引發不少糾紛,當時外界普遍認為系統商壟斷、好賺。
後來外資、本土財團看中其間商機,開始大手筆併購,逐漸整合出五大MSO(多系統經營管理),包括凱擘(蔡明忠個人持有)、台固(富邦台哥大)、中嘉(安博凱基金)、台數科和TBC,但有線電視給人好賺、穩賺的感覺依舊沒變。
這次民視新聞台被下架的爭議即源於此,頻道業者認為系統台賺得夠多了,應該多分一點利潤給頻道業者,畢竟收視戶付費是想看頻道、「內容為王」,製作節目非常燒錢。
但TBC等系統台業者則認為,頻道系統軟硬體投資龐大,NCC又管制價格,一個月收四、五百元,其中一半花在軟硬體建置,現在網路直播興起,越來越多人退訂有線電視,利潤衰退,自然無法給頻道業者太多分潤。
頻道業者認為,系統台發展多年,早年建置軟硬體的成本多已回收,現在系統收取厚利,卻常吝於軟體內容創新,甚至動輒壓制頻道授權價格,或以頻道上下架做為箝制工具,其實頻道內容是否吸引人,才是收視戶願否繳費收視的關鍵,系統商應多分些利潤給頻道業者,讓頻道業者更能製作優質節目,共創雙贏。
由於政府機關NCC每年審定一次有線電視費率,因此頻道業者跟系統業者也每年談判一次價碼,業者形容,每年談判都是黑箱、諜對諜,年復一年,雙方猜忌日深,終於引爆這次風暴。系統和頻道,雙方關係原本應該如同恩愛夫妻共同打拚,結果淪為怨偶,還將對方趕出家門。
其實NCC不妨邀業界討論制定規則,將雙方經營成本,包括系統台軟硬體建置投入成本及折舊費用、收視戶普及率、頻道節目製作費用、廣告收入等資訊適度公開,算出包含合理利潤的授權費用區間,建立更透明的交易機制,才能杜絕此商業談判爭議狀況重演。
否則,每年不同業者之間,都可能上演類似的商業談判互鬥戲碼,甚至混雜政治力運作,意圖箝制台灣媒體,收視戶權益成為最大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