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聚焦6大變革
2018/05/02 06:00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內政部前天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該計畫為整體性、政策性及目標性計畫,是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定縣市國土計畫的指導原則。依規定,地方政府應於二○二○年五月一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國土計畫法」則於二○二二年全面上路。
內政部指出,「全國國土計畫」以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內容為主,是各縣市政府擬訂縣市國土計畫的指導原則。內政部強調,在審議過程中,行政院共召開三次審查會,對於「國土保育」、「糧食安全」等重要議題進行深入討論。
「全國國土計畫」實施後,對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有六大重要變革,包含「加強國土保安」、「加強農地維護管理」、「輔導農地違規工廠轉型」、「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強化地方主導空間計畫」及「尊重原民傳統文化」。
據土地資源特性,劃設四大功能分區,農業發展地區在確保糧食安全考量下,農地總量為七十四萬公頃至八十一萬公頃,較現行九十三萬公頃少。農委會表示,若以實際用於農漁牧一級生產的面積來說,並沒有減少。
國土保育方面,未來在山坡地範圍內「宜農、牧地」若有國土保育、水源涵養或土砂災害等環境敏感特性時,將會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