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藍光未必護眼 保護貼廣告不實
〔記者陳宜加、林彥彤/台北報導〕市售手機螢幕保護貼多標榜「抗藍光」,但消保處調查,有六成業者宣稱具護眼效果,卻無法提出醫學證據;另有五成業者涉及廣告不實,已移送公平會處置,最高可罰二五○○萬元。眼科醫師表示,藍光的確會傷眼,但尚未有研究證實3C產品的藍光與黃斑部病變有因果關係,加上各家業者產品品質不一,護眼的根本之道還是不要過度使用眼睛,適時休息。
5業者移送公平會
消保官黃國源表示,「藍光阻隔率」目前沒有國內外檢驗標準,此次抽檢由SGS檢驗光譜結果,雖產品誤差值均未超過五%,均有抗藍光效果,但業者宣稱護眼療效,有違法之虞。
消保處長劉清芳表示,抗藍光螢幕保護貼宣稱護眼,但無國家或國際標準,「憑什麼宣稱有效果?」業者也無法證明。標榜抗藍光、護眼、甚至限量,可以提高商品售價,對消費者影響更大,應訂定國家標準,主管機關經濟部應加強查核。
消保處籲訂國家標準
消保處於二十家實體、兩家網路店面,抽查十件抗藍光螢幕保護貼,僅一件完全合格,一般標示有八件不符合、六件涉不實標示、五件涉及不實廣告。
其中六家業者願意主動下架或更改文字內容,其餘可依商品標示法處以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至於五家業者在網頁、廣告宣稱護眼效果,有廣告不實疑慮,已移送公平會處置。
台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眼科主治醫師鍾慧娟表示,市售濾藍光相關的產品,除非由工研院等有公信力的單位出產,品質參差不一,未必有效。部分民眾甚至以為使用產品就可放縱過度使用手機,本末倒置。
台灣視網膜學會理事蔡景耀說明,研究期刊證實,一定劑量的藍光的確會導致黃斑部上皮病變,但尚未有研究證實使用手機或3C產品會導致黃斑部病變。另太陽光也含有微許藍光,但兩者的藍光劑量其實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