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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造假被解聘 郭明良、張正琪仍領薪

涉及論文造假案,被台大解聘的教授郭明良。(資料照)

涉及論文造假案,被台大解聘的教授郭明良。(資料照)

2017/09/15 06:00

〔記者林曉雲、林良昇/綜合報導〕驚!台大教授郭明良和張正琪涉及論文造假案,前校長楊泮池列名部分論文共同作者,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及科技部行事消極怠慢。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曾新元回應時卻自爆,郭明良和張正琪今年二月被台大解聘,迄今已七個多月,但兩人仍在支領薪水,教育部還要一、二個月才會完成解聘程序。

監院糾正教育部、科技部

曾新元表示,因為有新的事證,台大一度重啟調查,但今年六月還是做出同樣解聘決定,教育部最近才收到郭、張的解聘案,依教師法規定展開審查。

新學年兩人已沒授課,但在解聘程序完成之前,依法仍可領薪,教育部最快在一、二個月內會完成解聘程序,解聘日起即不再發薪。

糾正案文提到,教育部未能儘早完備相關法令,至台大論文疑涉造假案發生,才於今年五月卅一日訂定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行事消極怠慢,核有怠失。

曾新元說明,之前僅規範造假論文者,對列名共同作者或負有督導責任如校長等主管,未有課責規定,教育部訂定發布處理原則是補充規定,使相關課責能更完備。

教育部︰作業還要一、兩個月

而台大在今年二月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最終決議將涉案的生化科學所教授郭明良、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解聘,應是國內大學處理學術倫理案歷來最嚴厲處分。掛名多篇論文共同作者的校長楊泮池,雖被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但他也因此不續任台大校長。

糾正案文指出,科技部認定郭明良造假的論文及研究計畫多達八篇及十一個,應逐案依違反情節及輕重追回其相關補助費用,但科技部僅追回其研究主持費一五四.二五萬元,未達其計畫總經費五三○二萬七千元的三%,迄今未對郭明良及相關涉案作者其他研究計畫一併徹查。

科技部回應,針對郭明良勒令停權十年,追回九十四到一○五年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一五四萬多元。教育部也撤銷郭明良之前所獲學術獎,追回獎金六十萬元,並扣減台大今年度補助經費五千四百萬元。

涉案的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也被台大解聘。(資料照)

涉案的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也被台大解聘。(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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