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三讀/「歷史一刻」 原住民族語列國家語言
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朝野原民立委開心合影。(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鈺馥、黃邦平/綜合報導〕台灣擁有16種原住民族語,為搶救瀕危南島語言,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訂定原住民族語為國家語言,立法讓族語教師專職化,新法上路3年後,未來報考原民特考須先取得族語認證。
「這是歷史性一刻!」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指出,台灣原住民千百年來被視為「沒有文字的民族」,原住民未來總算可在學校、政府機關聽說讀寫祖先的語言,將原語訂為國家語言,原住民族認同才不會加速流失。
根據三讀條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人口1500人以上非原住民地區的鄉鎮市區公所,應設置專職原民語推廣人員。825位族語老師將改為專任,未來原住民特考與公費留學都要具備族語認證。
2016年原民會「原住民族族語使用狀況及能力調查報告」顯示,卡那卡那富語、沙阿魯哇語等十種原語已列為瀕危語言,不講原語的年輕原住民逐年增多。
為讓原民語永續發展,新法規定,學校應依課綱規定,提供原民語言課程,鼓勵以原民語教學;原住民族電視台及原住民族廣播電台,族語發音節目比例不得低於50%。原住民族地區內的山川、古蹟、部落、街道要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地名,並以原住民族文字標示。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表示,該法是原住民權利法案中最快通過立法的,將原民語視為國家語言,代表國家高度重視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