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爬「黑山」!南投有法可開罰
〔記者謝介裕、張協昇、張菁雅/綜合報導〕爬黑山不再無「法」可罰了!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二月已公布施行,明訂違反登山路線、未攜帶定位功能器材、通信設備等,將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未申請合法入山者,還須自行負擔所有搜救費用。
最重可罰5萬 搜救費須自付
二○一一年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引發國人對登山安全與搜救問題的重視,南投縣消防局一審敗訴,須賠償二百六十六萬多元(上訴中),縣府於去年研擬「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今年一月內政部審核通過,二月二日縣府公布施行。
台中市今年一月也經政院核定「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但因為條文規定登山者必須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希望行政院金管會協調產險業者取消五人以上始可投保條件,金管會仍在協調;另外,若動用直升機搜救,登山者必須負擔油料,收費標準也須由中央訂定。
中、投自治條例登山險待協調
台中市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由於上述兩項問題尚未解決,因此自治條例尚未施行,目前先加強宣導,大約三月可以克服保險問題。
南投近期直升機救援耗費1300萬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則指出,以最近廿五件縣內山域搜救案來說,獲救的一百卅多名山友中,便有卅四人是以直升機吊掛下山,若以每次出勤費用四十萬元計算,光直升機即耗費逾一千三百萬元,且實務上,登山活動有許多五人以下的小組,仍與保險業者協商五人以下納保之外,也希望中央能協調將直升機搜救納入保險。
林聰吉強調,該條例雖審查通過,但消防局尚未在官網公告,要與保險業者達成共識後,預計最快三月底正式公告保險部分施行細則,但除了保險部分,均已比照該條例辦理,違者會依法開罰。
消防弟兄盼能減少資源浪費
南投縣消防協會理事長洪明科表示,每逢山難發生,消防弟兄都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入山搜救,但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嚴重打擊消防弟兄士氣,相信該條例施行後,能對爬黑山者發揮嚇阻作用,也減少救災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