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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醜聞不斷 學者籲改革

遭質疑論文造假的台大教授郭明良,針對論文風波造成衝擊向學術界道歉,並澄清。(記者劉信德攝)

遭質疑論文造假的台大教授郭明良,針對論文風波造成衝擊向學術界道歉,並澄清。(記者劉信德攝)

2016/12/26 06:00

教授升等、國家計畫申請看論文點數 重量不重質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教授爆發論文涉及造假的學術倫理醜聞,科技部近十年共調查二五二件學術倫理案件,有一二一件查證屬實,研究論文引註、抄襲、資料造假等沉痾已久,學界質疑教授升等、國家計畫申請等僅看論文點數,加上掛名風氣盛行,審查卻不嚴謹,呼籲教育部、科技部亡羊補牢。

10年來共有121件查證屬實

科技部統計,近十年共調查二五二件學術倫理案件,其中一二一件查證屬實,歷年來違反學倫樣態包含:未適當引註、抄襲、研究計畫雷同、研究資料造假與其他項目,且未引註及抄襲比例高,比例各約卅五%與卅六%,其中資料造假幾乎每年都會發生一到三件,可見心存僥倖之徒難滅。

台師大名譽教授吳武典分析,學倫案基本是學者自律問題,剽竊與造假定義較明確,抓到必嚴懲,但起因是台灣過於看重「論文點數」,累積點數才能升等、申請經費等,衍生「按件計價」糟糕現象,呼籲不要再以量取勝,避免學界走火入魔。此外,學界「掛名」問題嚴重,如指導教授掛名學生論文卻未必付出心力;又如學者引進最新研究機器,便能壟斷相關研究,一旦掛名論文出包,道德責任也跑不掉。

教育部近日請美國學術倫理辦公室(ORI)前副主任戴爾伯格幫大學惡補,他指出,曾調查有一.九%學者坦承偽造或杜撰研究,僅十四%自認可辨造假,而半數人看見造假卻不採取行動;若大學沒開除造假者,就代表不認真審視學倫。

教育部說,將修改專科以上教師聘任辦法,教授升等採多元升等,論文設下最多五篇的上限,避免量化陋習;也思考在教授聘約納入違反學倫條款。另,碩、博士生涉及論文抄襲,絕對取消學位,不過教授跟學校是契約聘僱關係,只能要求學校督導,將推動各校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要求教師負起責任。

科技部表示,早期「研究績效指標(RPI)」確是透過論文數量與點數評比,但已取消,針對學倫問題擬四面向改善:一、透過學倫教育加強科研人員自律;二、要求科研單位建立學倫自律機構,不達標將限縮申請;三、強化學倫案經費追回與扣繳;四、與教育部合作解決學倫問題。另外界質疑過往學倫案未公布名單資料,將研議公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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