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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參考書題庫 補習班判賠2100萬

新竹縣竹北市北辰補習班。(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縣竹北市北辰補習班。(記者蔡彰盛攝)

2016/12/11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竹北市北辰補習班遭知名國中教科書出版公司翰林控告,長年侵害翰林享有智慧財產權的題庫,北辰負責人鄭男在新竹縣警局簽下和解書,答應賠償兩千一百萬元,事後卻未清償,經翰林再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告,法官判決鄭男需如數賠償。

翰林指控,鄭男經營北辰文理補習班,教授國中數學、理化等科目,未經翰林授權或同意,長年非法使用享有著作財產權題庫光碟,製成北辰補習班講義以牟利。

翰林指稱,光是北辰補習班九十五年度至一○二年度講義,便有多達五十本以上,非法使用翰林題庫光碟抄襲內容所製成。鄭男於一○三年十月到案坦承犯行,當場與翰林洽談和解,主動表示願賠償兩千一百萬元,並親筆手寫和解書,事後卻未給付任何和解金。

鄭男則說,北辰補習班所使用的教材,是他本人依據多年教學經驗編輯而成,五十本講義完全未抄襲翰林光碟題庫內容,翰林所提侵害著作權說法不能成立。

法官調查,和解書的內容,是鄭男審閱警方提示翰林主張侵權的題庫光碟,加以確認後,當場與翰林員工在警局討論賠償金額、付款方式、期限等,由翰林員工繕寫和解書,鄭男在和解書上簽名。

鄭男已於另案刑事案件審理中,坦承使用翰林題庫光碟編纂講義,經智慧財產法院判決確定。而翰林本於雙方和解書約定,訴請鄭男給付兩千一百萬元,即屬正當,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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