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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草案 政院明通過 台電未來轉為控股母公司

電業法修法,第一階段電力市場規劃。(記者黃佩君攝)

電業法修法,第一階段電力市場規劃。(記者黃佩君攝)

2016/10/19 06:00

〔記者羅添斌、曾韋禎、黃佩君/台北報導〕行政院會預計明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後送立法院審查。經濟部表示,台電未來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兩家子公司,在輸配電業部份,將以國營方式統籌執行電力調度,確保電網公平供公眾使用;另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電業管制機關管理與監督電力市場,並確保用戶用電權益,同時明定電價訂定程序,減少電價大幅波動。

減輕台電負擔 減少電價波動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第一階段的修法重點為綠電直供售電,綠電完全自由化,可以直接供給消費者、台電或特定客戶,台電就不必以較高的價格買進綠電,且透過自由化、較有效率的方式增加綠電,也是減輕台電負擔。

政務委員張景森昨天召開「電業法修正草案」審查會議,邀集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經濟部、原能會、台電公司、台電工會及相關團體等約四十個單位與會,相關法條審查歷時六小時,今天還會繼續審查。

環團︰目前僅開放綠能自由化

張景森說明,修法通過後,社區、水利會、農民團體、縣市政府、再生能源廠商等,共同成立再生能源公司,成為地方型、分散型、社區型的電業。

至於相關團體所提意見,包括發電端綠電先行、售電業排放管制、電業資訊公開、既有民營電廠(IPP)未來不僅售予公用售電業、輸配電業電網智慧化、一定規模電業要設置獨立董事、電業管制機關功能及售電業的節能義務等,均已納入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

不過,環團代表表示,目前的版本僅開放綠能自由化,無法形成電力市場機制、創造多元的能源產業,難以達到能源轉型的理想,因無討論基礎,先行離席。

張景森︰待運作成熟後再討論

張景森回應,應待運作成熟後,再討論是否開放傳統輸電業者,否則將造成供電安全的疑慮。因此,在第一次修法完成,且電業的管制與管理配套運作成熟後,再有條件的啟動第二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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