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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違法攬客 投審會擬要求撤資

計程車司機昨串聯到立法院,抗議Uber違法營業搶生意,並怒砸寫有Uber字樣的車輛。(記者陳志曲攝)

計程車司機昨串聯到立法院,抗議Uber違法營業搶生意,並怒砸寫有Uber字樣的車輛。(記者陳志曲攝)

2016/07/12 06:00

小黃串聯赴立法院抗議

〔記者黃佩君、蕭婷方、甘芝萁、張文川/台北報導〕兩千輛計程車昨到立法院、凱道長鳴喇叭,抗議Uber違法營業搶生意。立法院昨下午召開協調會,投審會表示,將根據交通部提供Uber相關違法事證及訴願決定,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朝要求Uber撤資的方向處理。財政部也將依交通部開罰紀錄,循線透過信用卡結帳金流,追查公司、司機收入是否須要繳交所得稅。

投審會會後補充說明,據第十八條規定,若外國投資人違反該條例規定或不履行主管機關核准事項者,主管機關得取消其一定時間內對其盈餘或孳息的結匯權利,或是最重要求其撤銷投資。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在相關法規未鬆綁、修改前,交通部立場就是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尊重投審會主管權責。

交部裁罰已逾六千多萬

交部官員說明,Uber未登記汽車運輸業,又以無營業登記的自用小客車載客,且計程費率自訂,違反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法規,自去年九月至今年七月八日,針對Uber公司及司機已開出七百多張罰單,裁罰金額六千兩百多萬元。

面對交通裁罰,Uber主張為資訊服務業、非運輸業,僅提供App平台調派車輛,提起行政訴願,今年四月遭交通部訴願會退回。其他案例像是去年五月在台北載客的Uber林姓司機,被台北區監理所裁罰五萬元、吊扣牌照兩個月,他打行政訴訟抗罰,辯稱只提供「共乘服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故意攬客營業,甫判決林男敗訴。

不過,由於相關部會至今仍未提出可解決的方案,全國各大計程車工會、公會不滿生計大受影響,昨再度上街陳情。

立委陳雪生、林岱樺及交通部、財政部與計程車工會代表稍後召開協調會。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力陳,計程車駕駛需具有職業駕照、執業登記證、投保乘客責任險及標檢局制定規範的計費器,Uber卻不需這些成本,還不願繳納稅金。

Uber表示,Uber是共享經濟的營運模式,來台三年期間,持續與各級政府積極交換意見,無奈交通部一直透過具爭議的「釣魚方式」裁罰合作駕駛。期待新政府正視民眾的心聲,藉由鬆綁舊有法規,創造對科技創新更友善的法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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