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臨時換法官 司法院被批「迎合被告」

台中高分院承審頂新劣油案受命法官吳幸芬(左一)。(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項程鎮/綜合報導〕台中高分院承審頂新劣油案受命法官吳幸芬傳出將在九月一日回台中地院報到,造成頂新案臨時需更換法官,外界批評司法院忽視全民健康,有迎合被告等「以拖待變」之虞,台中高分檢林永義主任檢察官昨拜訪高分院,爭取吳法官留任或延後報到,把頂新案完整審結;台中高分院透露,五日司法院召開人審會前已建議吳幸芬留任,但司法院人審會不同意。
人審會堅持換人
台中高分檢林永義主任檢察官表示,基於節省司法資源,這個案子卷證比人還高,如果中途換手,勢必再拖延下去,不是全民所樂見,江惠民檢察長指示他與院方溝通、了解,或是否請吳法官延後報到,將頂新案審結後再行報到,但高分院均表示有困難。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郭同奇說,該院事先已有建議吳法官留任,但司法院人審會已做出決議,他們會尊重上級決議,至於「延後報到」則關係到台中地院也有法官要上來歷練,影響層面更大。
司法院:派令到期
司法院強調,所有案件都關係民眾權益,因此都應認真審理,不宜為個案破例改變制度,承審頂新案的吳幸芬法官調任台中高分院歷練三年,根據當初派令規定,時間一到就須回任台中地院法官,此事經由司法院人審會通過,人審會由法官及民間人士等多位代表組成,並非司法院單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