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安通溫泉2-1》解救泡湯池非法困境 部落盼玉里鎮公所輔導
2026/04/12 16:13 記者花孟璟/花蓮專題報導
安通溫泉泡腳池關閉,民眾現在要泡湯得回去溪邊泡。(記者花孟璟攝)
百年歷史的安通溫泉露頭位於玉里鎮安通溪床邊,玉里鎮公所30年前曾設置3個免費露天湯池,在溫泉法實施後納入河川行水區,無法取得水權縣府喊開罰,玉里鎮公所無奈斷電卻引起在地居民抗議,然而並非沒有解方,在地部落協會也希望鎮公所可以積極介入幫忙送件,解決行政程序問題。
位於安通溪高灘地的泡腳池不合法,玉里鎮公所刻意選在4月1日也就是5月汛期前1個月,規劃「讓泡湯回歸野溪」,在安通溪床的溫泉露頭旁堆石頭打造臨時湯池,鎮長龔文俊認為,這樣就沒有阻礙河川行水區的問題,因為大雨溪水漲起來就變河川流路,而且不需使用馬達抽取,因為野溪自然湧出的泉水是大眾共享資源,免除溫泉法規定中抽取溫泉水等同「溫泉取供事業」需要申請水權。
「安通濯暖‧湯脈重現」宣傳活動,盼民眾重回野溪泡湯,但當地鎮民不買單,習慣天天報到的鄧姓居民抨擊,鎮公所「有錢辦活動、沒能力解決問題」?鎮公所沒有建設就算了,還要毀掉既有湯池設施?難道不能把泡腳池搬到河川地之外的合法土地,再來申請水權?
龔文俊說,鎮公所的確思考過解決方法,2年前也6次召開地方說明、公聽會,法源依據是原住民族基本法21條的部落諮商同意,只要安通部落族人申請將湯池劃入傳統領域或部落範圍,且主張溫泉使用是傳統文化及生活的一部分,或有辦法對抗現行溫泉法,由於縣府已經多次來函將依照溫泉法開罰,連續罰一次就是5萬至20萬,因此才先斷電,至於未來溫泉池是否填平移除還會再評估。
然而現實狀況是,安通部落迄今未依原基法成立部落會議及制定章程,也就無法依「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成立土地劃設小組,如要依此管道申請合法,未來還有很長的路。
安通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健治說,他理解有些觀光客可能鞋子一脫馬上就要泡腳,自然會有泡湯的當地人不能接受,泡湯池管理有必要,但是部落年輕人大多北漂,留下的長輩對法規及冗長的行政程序不熟悉,部落願意成立管理委員會,前提是鎮公所可以主責、更積極的輔導部落取得水權,將來也很希望能造就工作機會,讓年輕族人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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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鎮公所在溪邊以重機具堆疊石塊形成的泡腳池,因為不需抽水就位於露頭旁邊,沒有違反溫泉法的問題。(記者花孟璟攝)
安通溫泉溪邊的泡腳池已經在四月一日封閉斷電,部落希望若鎮公所協助送件處理,這三座泡湯池或許還是有機會爭取合法。(記者花孟璟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