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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桃市公保地歷史共業 既成道路才是重中之重

    2026/04/05 14:23 記者謝武雄/桃園專題報導
    桃園區春日路為省道台四線,當初部分路段因故總統蔣介石過世,臨時闢建,政府只付了部分錢就沒有下文,地方叫它「蔣公路」。(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區春日路為省道台四線,當初部分路段因故總統蔣介石過世,臨時闢建,政府只付了部分錢就沒有下文,地方叫它「蔣公路」。(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升格10多年來,積極檢討公保地解編、重劃,至今僅推出48個重劃案,面積還不到公保地的1成,其中最大的癥結在於公保地以既成道路佔大宗,既成道路就是說政府路都開了就是沒給錢,更誇張的是類似桃園區春日路的「蔣公路」,政府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民眾買土地,頭期款付了、路也開了,後面就沒有下文,這些道路政府用得順手,怎麼會想到還地於民。

    中華民國已開闢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主自救會副理事長蔡堯表示,政府於1970年代曾針對公保保留地進行全面徵收,當時地方政府擔心預算不夠,都把既成道路列入最後順位,導致很多既成道路都沒有徵收,桃園區中正路從大廟到慈文路段有7成還是私人土地,其餘3成是因為容積移轉才變成政府土地。

    他說,類似「蔣公路」情況更慘,由於政府認定為「徵收程序仍然進行中」不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僅無法辦理容積移轉,也無法抵稅,買賣還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就這樣政府球員兼裁判,騙了老百姓之後又以不出具「公保地」證明卡死老百姓,這種由政府造成的歷史共業,卻要百姓來承擔,徵收程序已經走了50幾年還沒有走完,讓民眾欲哭無淚。

    他說,機場捷運進行G22到G23工程,捷運穿越中壢區中正路段,該段土地地主已經領取ㄢ成徵收款,桃園市政府為取得完整道路用地,與地主協商,就之前支付8成訂金先取的8成土地,另外2成還給地主,如此先解決先前土地徵收問題;之後再以市價完成另外2成土地徵收,平均每坪土地徵收款高達100多萬元,地主也很高興。

    他說,中壢中正路徵收也為類似「蔣公路」提出解方,政府可以就已付款部分進行切割,其餘部分還給地主,如果有經費,則可比照中壢中正路進行徵收,沒有經費徵收,地主也可以土地已公保地身份進行容移,可說是皆大歡喜。

    蔡堯表示,依照土地法規定,土地買賣必須於15年內完成過戶,否則視同放棄權利,也就是說,政府就是全額支付價金,如果15年內未完成過戶,也沒有權利主張土地所有權,如今,地主只是希望政府高抬貴手,不要再拿「徵收程序仍然進行中」卡地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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