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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既成道路土地競購開跑 補償機制優化受理至8月底

    2026/03/04 10:32 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
    新北市既成道路土地競購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8月31日止,補償條件再優化,保障長期持有的地主權益;圖僅為都市計畫道路示意圖。(記者羅國嘉攝)

    新北市既成道路土地競購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8月31日止,補償條件再優化,保障長期持有的地主權益;圖僅為都市計畫道路示意圖。(記者羅國嘉攝)

    為制度化處理既成道路私有土地問題,新北市政府啟動2026年「新北市境內已開闢未徵收都市計畫道路及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處理計畫」,即日起至8月31日受理申請。今年持續編列預算辦理,並優化補償機制,整體條件較去年更有利,保障長期持有地主權益。

    工務局長馮兆麟指出,早期部分私人土地因公用地役關係,長期供不特定公眾通行,隨都市發展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或交通用地,但仍屬私人所有,形成「已開闢未徵收」情形。市府自2017年推動專案競購,已取得逾9000平方公尺土地,逐步協助地主處理權屬問題。

    新建工程處長簡必琦表示,今年標購機制針對長期持有地主提供更合理補償,依持有年限分為「未滿10年」及「達10年以上」兩級距,持有越久條件越優。持有年限認定也更具彈性,除以登記日期為準,經繼承、配偶贈與或二親等內親屬贈與取得者,檢附完整證明文件後,年限可合併計算。

    簡必琦說明,申請土地須為都市計畫道路或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且現況已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以單筆地號持分為受理單位,無須完整路段,持分結構複雜者也可個別申請。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新工處官網及臉書粉專「工程圖輯隊」,符合資格者請於期限內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馮兆麟表示,透過公開、制度化的土地競購機制,讓長期供道路使用卻無法自由處分的私有土地,在合理補償下妥善處理權屬,兼顧公共利益與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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