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放煙火安全不可少 違規最高罰15萬
2026/03/03 15:14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
連日來消防局人員至各大賣場進行爆竹煙火安全宣導。(圖由消防局提供)
小心挨罰!燃放煙火爆竹是國人喜愛的過節方式之一,不過彰化縣消防局指出,今年初就曾有1起施放爆竹煙火不慎引燃周邊可燃物,造成財物損失;施放煙火除應落實「5要5不」原則,依「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晚間10點至隔天上午6點也不得施放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煙火,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指出,元宵節施放爆竹煙火為傳統習俗,但因含有火藥成分,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人員受傷或引發火災。燃放應選擇空曠地點,遠離建築物、車輛及易燃物品,並確認火源完全熄滅後再行離開,以降低火災風險。
消防局表示,爆竹煙火除具火災風險外,亦可能造成空氣污染及噪音干擾。民眾可考慮以燈光秀或其他節慶活動替代實體燃放;如需施放,應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的產品並依使用說明操作,落實「5要5不」原則,亦即要選購合格產品、要依說明施放、要選擇安全空曠地點、要減量施放、要有大人陪同兒童;不可朝人車或建築物發射、不可串接或堆疊燃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點火或觀望、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遺留火源。
今年春節及元宵期間,消防局已加強金香舖、商店、賣場及移工宿舍等場所的查察與宣導,累計辦理160場次,並提醒外籍移工遵守施放規定與時段限制;依「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晚間10點至翌日上午6點不得施放產生笛音或爆炸音之煙火,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人員進行爆竹煙火安全宣導。(圖由消防局提供)
